船员朋友这些行为会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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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朋友这些行为会被扣分

2024-03-19 课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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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小编精心梳理的2020年以来江苏海事局辖区海船船员违法记分项目典型案例,以及温馨提示,让我们共同来看看吧~

  2023年6月4日,江苏海事局某VTS中心执法人员通过交管监控系统发现,“A”轮于1945时至1955时在长江某水域上行时,未依规定航路航行,占用下行航路行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未依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任船员被记4分。

  2023年3月20日1050时,江苏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靠泊在某码头的“B”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上一航次于3月20日0717时从乌鱼洲锚地驶来,于0945时靠泊码头。该航次引航员信息及上下船时间未在航行日志中记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构成了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任船员被记4分.

  2022年1月16日1455时,江苏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临时停泊区锚泊船“C”轮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未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时AIS处于关闭状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和《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第四条之规定。责任船员被记2分。

  2023年3月23日1115时许,江苏海事局执法人员在码头前沿水域对“D”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船未按规定记载油类记录簿,责任人为轮机长陈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了船舶不依规定记载排污记录的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任船员被记4分。

  2021年12月21日,在江苏海事局举办的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理论考试期间,监考人员查获了3名使用电子作弊工具参加考试的考生。这3人均携带了头、信号传输装置、隐藏式耳机等电子器件实施作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场规则》有关法律法规,主考官当场取消了3名考生申考该职务下所有各科考试、评估成绩,并禁止其一年内再次参加相应的船员适任考试。另由培训机构报告公安部门立案查处涉嫌组织作案人员。责任船员被记8分。

  船舶进出港口或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和航行条件受到限制的区域时,不遵守中国政府或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特别规定的记4分

  2023年3月8日1000时许,江苏海事局执法人员在某码头前沿水域巡航时发现,“E”轮正在靠泊码头,待靠妥码头后,执法人员发现该轮最大吃水为12.15米(右船首)。该轮未遵守江苏海事局《关于公布长江江苏段12.5米深水航道船舶最大吃水控制标准的通告》“江阴以下(太仓浏河口至江阴大桥)12.5米深水航道船舶最大吃水控制在12.0米及以下”之规定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责任船员被记4分。

  2022年8月23日0940时,江苏海事局执法人员对“F”轮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船本航次实际在船的船员为三人,为船长杨某、轮机长费某和水手汤某。核对船员证书,无人持有GMDSS通用操作员证书。该船本航次实际在船合格的船员数量低于其《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所载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缺少一名兼职GMDSS通用操作员,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任船员被记8分。

  船舶、设施不遵守航行通信和无线时,江苏海事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G”轮在长江某锚地锚泊期间,长时间未按规定守听高频(06/09频道多次呼叫该轮无应答),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2003修订本)第四十六条、《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四条之规定,构成了未在规定的甚高频通信频道上守听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任船员被记2分。

  2023年4月18日1248时许,江苏海事局执法人员电子巡查中发现“H”轮由京唐港至江苏某码头水域航次未申请引航,该船进出港报告记录显示,船长2个月内未驾驶同类型船舶航经该水域。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未依规定申请引航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任船员被记4分。

  船舶、设施上的人员在船上履行船员职务,未按照船员值班规则实施值班的记8分

  2023年05月15日1010时,江苏海事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I”轮2023年05月14日0400时从某港口开往辖区港口,该轮在港期间仅留船长、机工在船值班,轮机员不在船,未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责任船员被记8分。

  不要着急,船员累计记分周期为1个公历年,满分15分,自每年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如果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未达到15分的,过了12月31日你的“血条”又会自动充满咯。

  不用惊慌,船员可以向最后实施船员违法记分地、船员注册地或船员适任证书签发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名,参加为期5日的法规培训并进行一定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被扣留的船员适任证书,记分分值重新计算。为方便船员考试,目前江苏海事局辖区各分支单位都已建立远程考试考场,可以开展船员法规培训和考试。

  请注意,如果船员考试不合格,就要重新参加法规培训和考试,且重新参加考试和培训的间隔时间不可以少于2个月。法规培训及考试,不收取费用,请各位船员朋友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