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部分直属海事局2022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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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课程中心
  • 产品概述

  关规定,结合辖区真实的情况,我局制定了《广东海事局 2022 年 下半年无限航区船员适任考试计划》(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2. 表中标识“—”表示不适用;2022年9月份和2023年2月份无考试计划。

  3. 考生报名考试,除一定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简称“20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应满足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及考场所在地院校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4. 为方便报考,社会船员初考由考生所在培训机构统一报名,未经毕业报备的院校生初考、补考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报考网址: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报名受理海事管理机构为“广东海事局”。

  为切实做好2022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工作,根据辖区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的实际的需求,我局拟定了2022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2022年下半年针对社会船员安排24期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补考),具体如下:

  (二)社会船员适任初考的考试计划由船员培训机构依据培训教学安排,依规定程序向船员考试中心申请,经我局船员处审核后,由船员考试中心公布和实施。

  (三)在校学生适任考试计划由学生所在院校根据海船船员考试相关规定、学校的教学安排等情况,提前报我局船员考试中心,预约考试时间。

  (一)考试报名。社会船员补考可通过电脑端,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者“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初考由考生所在的培训机构统一组织报名。

  (二)注意事项。请通过电脑端登录平台,登陆时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并关闭杀毒软件或防火墙;缴费方式选择“网银缴费”;请考生于考前一周内自行打印《考试通知书》(《准考证》),并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前往考点参加考试。

  (三)具体考试时间依据疫情情况可能会有调整,如有调整,以调整时间为准。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各相关的单位和考生应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和要求。请重视长江海事局政府网站考试公告。

  现公布浙江海事局2022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并转知相关的单位和船员:

  (一)无限航区、沿海航区船长、甲板部和轮机部高级船员(含电子电气员)及GMDSS操作员的适任考试和评估。

  2.申请初考和初评的在职船员,由实施船员岗位适任培训的航海院校统一实施申报。

  3.申请补考和补评的在职船员,可由相应的实施船员培训的航海院校、报备的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以及船员个人实施申报。

  (四)申请考试应提供的信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三十条。

  (五)每期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科目安排,由浙江海事局根据考生人数和考场安排确定。最终确定的考试科目、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所载为准。

  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计划由浙江海事局依据相关航海院校培训质量、培训备案情况和属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具体实施。

  五、各航海院校在开展船员培训、考试和评估时,应提前提醒在校学生、来校培训船员要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和学校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规定。

  根据海南辖区航海院校和社会船员的考试需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2022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2年下半年安排海船二等及以上船舶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的考试期数、考试日期、报名日期、考试地点及考试类别等见附件。

  单位申报员或申请考试的船员可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或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报名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成功后,申报人须再次登录平台,生成缴费信息并于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否则不予安排考务。缴费方式可选择“网银缴费”或“现场缴费”,现场缴费须到考点所在地的海事局政务中心缴纳。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开始3日前登录平台查询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并自行打印考试通知书。

  申请初考的船员还须到海南海事局政务中心提交《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和培训证明(复印件);申请补考的船员免予提供纸质材料。

  (一)理论考试成绩:考生在提交答卷时,船员考试终端系统自动公布考试成绩,系统提供成绩打印服务。

  (二)实操评估成绩:英语评估及气象传真图分析评估成绩在当期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其它科目的实操评估成绩当天公布。

  (三)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中国船员网()或幸福船员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生须对其所提供的任职资历、岗位适任培训、学历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合乎条件而参加考试者,成绩视为无效。

  (四)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而需要申请退考的考生,应于当期考试开始前1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经海南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确认同意,否则即使缺考也视为参加一次考试。

  (六)各航海院校在开展船员培训、考试和评估时,应提前提醒在校学生、来校培训船员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1号)及其配套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