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关于发布2022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方案的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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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局关于发布2022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方案的告诉

2023-12-01 新闻资讯

  为做好辖区船员适任考试作业,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辖区新式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实在的状况,天津海事局研讨拟定了2022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方案,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各船员考试考点所在单位承当疫情防控主体职责,具体担任疫情防控安排施行作业。相关单位须依据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拟定具体的船员考试作业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保证船员考试满意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二)船员考试疫情防控作业实施预防为主、防控为先、依法防控、顾全大局的作业准则,请相关的单位分外的注重,增强自觉遵法遵法、依法防控的认识,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船员考试作业的条件和根底,强化职责担任,抓紧抓实抓细。

  (一)报名者对所供给报名信息的实在性担任,并承当对应的法律职责。网上申报应保证供给的任职资格、岗位适任训练等状况事实,并保证申报的航区、等级、职务以及考试科目等信息准确无误。

  (二)报名后要及时盯梢报名审阅成果,因操作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申报不成功的,由自己承当职责。

  (四)内河船只船员、海洋渔业船只船员和军事船只复转人员请求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所进行的适任考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特定人员请求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的告诉》(海船员〔2019〕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请求海船船员训练考试和发证有关事项的告诉》(海船员函〔2022〕404号)规矩履行。

  (五)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矩〉施行办法》等相关规矩履行。

  附件2:天津海事局辖区2022年下半年船员训练组织在校学生及训练学员考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