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部分地区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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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部分地区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2023-12-01 新闻资讯

  为提升船员队伍整体技能,推进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统筹做好船员考试和疫情防控工作,经充分调研辖区船员培训机构和社会考试需求,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山东海事局制定了2023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本校培训学员”系指初考前在考场所在培训机构参加过相应岗位适任培训或模拟器培训的学员;“在校生”系指航海类专业在校学生。

  (五)本通知所述考试计划可能因疫情等原因推迟或取消,请关注山东海事局网站有关变化通知。

  现公布浙江海事局2023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并转知相关的单位和船员:

  (一)无限航区、沿海航区船长、甲板部和轮机部高级船员(含电子电气员)及GMDSS操作员的适任考试和评估。

  2.申请初考和初评的在职船员,由实施船员岗位适任培训的航海院校统一实施申报。

  3.申请补考和补评的在职船员,可由相应的实施船员培训的航海院校、报备的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以及船员个人实施申报。

  (四)申请考试应提供的信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三十条。

  (五)每期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科目安排,由浙江海事局根据考生人数和考场安排确定。最终确定的考试科目、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所载为准。

  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计划由浙江海事局依据相关航海院校培训质量、培训备案情况和属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具体实施。

  五、各航海院校在开展船员培训、考试和评估时,应提前提醒在校学生、来校培训船员要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和学校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为做好广东辖区2023年上半年无限航区船员适任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社会船员(无限航区船长及高级船员)适任理论考试4期,实操评估5期。

  (二)院校生(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适任理论考试5期,实操评估4期。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来进行。船员培训机构或考生个人可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报名受理海事管理机构为“广东海事局”。

  (一)考生报考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简称“20规则”)及有关规定。

  (二)考生应选择正真适合的考试期数并认真阅读有关说明,了解报考和缴费期限、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请在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内报名及缴费,超过时限按报考不成功处理。

  (三)考试具体科目(或项目)、场次时间、考场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请考生在开始考试前5天内登录船员电子申报系统自行打印考试通知书或查阅考试通知书信息。

  (四)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生参加考试时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及考场所在地院校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五)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应于本期考试开始之日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前完成退考申请。

  为满足广西辖区海船船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参加适任考试的实际的需求,现将 2023 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计划及有关事项予以公布。

  (二)在广西海事局辖区培训机构参加海船高级船员、普通船员及 GMDSS 通用操作员培训的人员。

  (三)初次适任考试不在广西海事局辖区的船员,仅可参加适任考试理论部分的补考。

  (四)受疫情防控影响,负责船员实操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异常组织考试的实操补考人员。

  (一)船员考试评估报名可由船员培训机构或者考生本人登陆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 msa. gov. cn,以下简称“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为:政务服务→船员业务(选择任一船员业务“在线办理”)→船员电子申报系统→适任考试→适任考试报名。其中,参加适任培训的社会船员初考由所在培训机构统一报名,航海院校学生完成毕业报备前的初考及补考由所在院校统一报名。

  (二)考生报名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登陆船员电子申报系统缴纳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为:选择“网上缴费”,在弹出的缴费页面中选择“生成缴费信息”,再选择“网上交费”。如因系统等问题造成无法网上缴费的,可联系广西海事局政务中心处理。

  广西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浦路 18 号311 室)或北部湾大学计算机考场(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滨海大道 12 号 7B212 考场)。

  (一)考试评估结束后 5 日内,通过船员电子申报系统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该系统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3. 2023 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科目安 排表(高级船员)

  4. 2023 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科目安 排表(普通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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