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局势下船员处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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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局势下船员处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4-04-12 新闻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局势下船员处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局势下船员处理作业,进一步便当服务行政相对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依照2020年交通运输更靠近民生实事“推动施行船员服务便当工程”作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注册船员电子申报体系帐户时,撤销现场个人隐私信息收集,船员经过海事一网通办渠道长途开户。此前已完结船员个人信息收集并成功开户的船员,帐户仍可正常运用,无需另行注册。

  船员职务提升、航区扩展、吨位或许功率进步和改动船员适任证书所载类别或职务资历,以及船员适任证书、训练合格证再有用或从头签发所需水上服务资历有时限要求的,受疫情影响,相应延伸其核算时限;例如,证书再有用要求5年内12个月水上服务资历,则时限核算为5年加上疫情防控期时刻(自2020年1月20日起核算)内有12个月水上服务资历。

  (一)鼓舞有条件的船员训练组织展开线上训练,规模有一切船员训练项目的理论训练。

  (二)船员训练组织的《船员训练答应证》《船员训练质量处理体系证书》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结答应连续或体系换证审阅,在完结答应连续或换证审阅前,可在原答应规模内持续展开相关船员训练。

  (三)船员训练组织的《船员训练质量处理体系证书》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中心审阅或许换证审阅的,可经过长途方法展开。

  (四)依照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开学、结业组织,帆海院校学生开学和结业报备时刻相应顺延。

  (五)疫情防控期间中止训练的船员,回原训练组织补足剩下训练内容后,答应视为完结相应的训练。

  (一)补考。船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自初度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满3年或训练合自初度考试之日起满1年,理论考试科目和实操考试项目未悉数经过的,答应延伸1年时刻完结剩下补考次数的考试。

  (二)考试次数核算。船员在疫情防控前已报名考试,后因疫情影响无法考试的,该次考试不计入补考次数。

  (三)考试成绩有用期延伸。疫情防控开端前适任考试或训练合悉数理论考试科目和实操考试项目均已经过的,考试成绩有用期主动延伸1年。

  (四)考试组织。海事处理组织将依据疫情防控状况,在当地高校复课(如无高校,按当地中学正常复课)后,相应组织船员考试。

  自2020年6月1日起,船员可按上述(一)(二)(三)的组织参与考试或处理相关事务。

  (一)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在2021年3月31日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规矩》第十五条请求适任证书再有用,无需参与相应的模拟器训练和抽考;训练合格证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满1年的,完结相关的规矩的常识更新并经过查核后,在2021年3月31日前可处理训练合格证再有用,不需要从头参与训练并经过考试。

  (二)内河船只船员适任证书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在2021年3月31日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员考试和发证规矩》第十六条请求适任证书从头签发,无需经过规矩的同类别同职务资历的内河船只船员实操考试;特别训练合格证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在2021年3月31前可按证书再有用的程序处理换证。

  (三)游艇操作人员证书有用期截止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至9月30日之间,且受疫情影响持证人的确不能正常体检的,证书自有用期截止日期次日起主动展期6个月。

  自2020年6月1日起,船员可按上述(一)(二)(三)的组织处理相关事务。

  船员外派组织的《船员外派组织资质证书》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结答应连续,在完结答应连续前可在原答应规模内持续展开相关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局势下船员处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依照2020年交通运输更靠近民生实事“推动施行船员服务便当工程”作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注册船员电子申报体系帐户时,撤销现场个人隐私信息收集,船员经过海事一网通办渠道长途开户。此前已完结船员个人信息收集并成功开户的船员,帐户仍可正常运用,无需另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