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员发证十问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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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员发证十问十答

2024-02-27 新闻资讯

  答:初度请求《内河船只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海事办理组织在签发《适任证书》的一起配发《船员服务簿》。

  持有《海船船员健康证明》视同满意内河船只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船员办理体系中已具有电子信息的,免于提交相关纸质资料。

  答:须持有最近 2 年内的契合内河船员适任岗位健康规范的体检证明,65周岁(女人60周岁)以上参与飞行和轮机值勤的船员须具有1年内契合内河船员适任岗位健康规范的体检证明。

  内河船只驾驶员请求职务提升,新的《适任证书》是否保存原《适任证书》上“航线”签注?

  答:原“航线”签注会持续保存。《适任证书》 变更其类别、职务资格,其原航区(线)签注持续有用。

  答:持证人除应当契合内河船员适任岗位健康规范外,还应当经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则的同类别同职务资格的内河船员实际操作考试,之后向具有原《适任证书》发证权限的发证组织请求《适任证书》从头签发。

  答:持证人除应当契合内河船员适任岗位健康规范外,还应当经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则的同类别同职务资格的内河船员适任考试(理论和实操),之后向具有原《适任证书》发证权限的发证组织请求《适任证书》从头签发。

  答:65周岁(女人 60 周岁)以上参与飞行和轮机值勤的船员,满意以下条件,可向有相应内河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限的发证组织请求换发有用期为1年的内河船员适任证书:

  (二)自请求之日向前核算1年内,累计具有相对应类别、职务资格的水上服务资格不少于3个月;

  (三)具有最近1年内契合内河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的《内河船只船员健康检查表》。

  答:持证人在《适任证书》有用期届满 5 年内请求从头签发的,应经过同类别同职务资格的内河船员适任实际操作考试;持证人在《适任证书》有用期届满 5 年后请求从头签发的,应经过同类别同职务资格的内河船员适任考试(理论和实操)。

  答: 证书持有人应在合格证有用期届满前一年内请求再有用,并契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最近 5 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 18 个月相应船只类别的水上服务资格;

  (二)《合格证》有用期届满前 1 年内具有相对应船只类别接连 9 个月的水上服务资格;

  (三)《合格证》有用期届满前 9 个月内具有相对应船只类别接连 6 个月的水上服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