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对讲机】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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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对讲机】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矩

2023-12-19 课程中心
  • 产品概述

  最近,我国海事局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矩》的布告,对船员考试和证书作出更细的介绍。

  第一条为规范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办理,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矩》(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1号)(以下简称“20规矩”),制定本施行办法。

  第二条“20规矩”第五条适任证书“适用的约束”栏应清晰持证人所约束适用的船只品种、主推动动力装置品种及特别设备的操作:

  (一)约束适用的船只品种为客船、滚装客船、非运输船、水产品运输船、水产运输船(鲜销)。

  在客船或滚装客船上任职的船长和高档船员除持有有用的相应的客船船员特别训练合格证外,适任证书上还需要相应撤销不适用于客船或滚装客船的约束;

  第三条在客船或滚装客船上任职的一般船员以及在其他特别类型船只上任职的一切船员,其适任证书不载明相应的特别类型船只适用约束,但应持有相应有用的特别训练合格证。

  第四条请求消除适任证书客船或滚装客船任职约束的,应持有相应的客船船员特别训练合格证。在客船上任职的海船船员持有客船船员特别训练合格证Ⅱ者无须持有客船船员特别训练合格证Ⅰ;在滚装客船上服务的船长、高档船员和直接担任货品装卸和系固、封闭船体开口及在滚装场所担任旅客上下船的船员,还应当持有客船船员特别训练合格证Ⅲ。

  第五条见习三副、二副完结除货品运输内容外其他船上见习的能请求“仅适用于非运输船”的三副、二副适任证书;持有“仅适用于非运输船”适任证书的三副、二副完结不少于3个月,货品运输内容船上见习能请求撤销其适任证书上载明的“仅适用于非运输船”的约束。

  第六条“20规矩”第七条中船长和司机职务由高到低次序为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和轮机员职务由高到低次序为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无线电操作人员职务由高到低次序为一级无线电电子员、二级无线电电子员、通用操作员、限用操作员。

  第七条船员获得适任证书需契合“20规矩”第十一条规矩的任职岗位健康要求。海船船员健康体检组织应依照《船员健康查看要求》展开查看,并为契合健康规范的船员签发健康证明。

  第九条船员请求适任证书,应当填写《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请求表》(见附录3)并依照“20规矩”规矩向海事办理组织提交相关资料,船员办理体系中已有其电子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相应纸质资料。

  第十条被撤消适任证书依据“20规矩”第二十二条请求适任考试和发证的,以及被刊出适任证书依据“20规矩”第四十九条请求评价和发证的,航区和等级与原适任证书坚持不变,职务下降一级。其间,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为高档船员最低职务,可直接请求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值勤水手、值勤机工、电子技工为参与飞行和轮机值勤的一般船员的最低职务,可直接请求值勤水手、值勤机工、电子技工适任考试和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