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1月21日,北海海事局展开船员事务自查时,发现船员丁某存在资历造假嫌疑。
依据船员服务簿记载,丁某于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期间,在“海**”轮就任实习机工职务。经过查询该轮进出港陈述,船员名单中没有丁某。其次,向“海**”轮及地点船只办理公司核对丁某服务资历的线月期间并未在船就任职,实践任职信息与船员服务簿记载状况不符,归于以诈骗手法获得船员适任证书的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北海海事局依据有关现实和依据,对丁某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中国籍船员和海上设备上的作业人员应当承受海上交通安全及相应岗位的专业教育、训练。
中国籍船员应当依照有关船员办理的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向海事办理机构请求获得船员适任证书,并获得健康证明。
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只上作业的,依照有关船员办理的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履行。
以诈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法为中国籍船只获得相关证书、文书的,由海事办理机构吊销有关答应,没收相关证书、文书,对船只所有人、运营人或许办理人处四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贿赂等不正当手法获得船员适任证书的,由海事办理机构吊销有关答应,没收船员适任证书,对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隐秘有关状况或许供给虚伪资料请求适任证书的,海事办理机构不予受理或许不予签发适任证书,并给予正告;请求人在1年内不得再请求与前次请求等级、职务资历、航区相同的适任证书。
以诈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法获得船员适任证书的,由海事办理机构吊销有关答应,没收船员适任证书,对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