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职务船员训练新规范 第一次补考不收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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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职务船员训练新规范 第一次补考不收考试费

2024-02-17 课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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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网-石狮日报2月4日讯(记者 王国文)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日前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了《关于请求核定省海洋技术学校训练收费规范的函》,从头确认了海洋渔业职务船员等训练和考试收费规范。

  《复函》要求以课时作为各等级海洋渔业职务船员、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全球海上遇险、安全体系无线电操作员以及无线电话务员的训练收费根据,核定了各类渔业船员考试收费规范,清晰了训练教材资料费以及器件消消耗应以实践本钱收取。该收费规范于2013年1月起履行,试行一年。

  记者调查发现,新规范在训练收费方面有几个要点:训练单位依规则课时安排训练。若训练课时缺乏,训练单位要将未完成的课时,按相对应的训练课程的均匀课时费交还训练费;训练教材资料费。出版社发行的教材按实践价格收取,自编的资料等按印发本钱收取。教材资料费收费规范不得高于训练、考试总费用的20%;考试不及格的第一次补考不收考试费,第2次补考依照考试费规范的50%收取,第三次及以上补考依照考试费规范的3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