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针解读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训练合格证书签发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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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针解读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训练合格证书签发处理方法

2024-04-05 行业资讯

  201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训练合格证书签发处理方法〉的告诉》,对船员训练合格证签发处理方法进行了较大修订,新修订的方法即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有用期5年。新规收效后,旧方法《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训练合格证书签发处理方法〉的告诉》(海船员〔2012〕170号)一起废止,新规矩比较旧方法做了哪些调整,请看以下概括解读:

  近年来,国家实施行政体制改革及简政放权行动,不断提出便民行动,多项处理服务行动随即改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矩》、《船员训练处理规矩》等一系列法规的修订,也涉及到合格证的处理方面产生显着的改变,因而,该方法的也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别的,STCW条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期已于2016年12月31日完毕,新方法将过渡期方法进行整理,将相关条款保存或更新后归入新《合格证方法》。

  将合格证分为根本安全训练合格证、专业技能适任训练合格证、特别训练合格证等三类。新增和修正部分项目设置:

  (1)高速船船员特别训练合格证(T08)高速船船员特别训练合格证分为“全垫升气垫船”、“水面效应船”、“水翼船”、“单体船”、“多体船” 5类:

  (3)添加了“运用气体或许其他低闪点燃料船只船员根本训练合格证”(T11)、“运用气体或许其他低闪点燃料船只船员高档训练合格证” (T12)、“极地水域船只操作船员根本训练合格证” (T13)、“极地水域船只操作船员高档训练合格证”等四种项目(T14)。

  (1)原油船和化学品船货品操作根本训练合格证(T01,原长时间有用)及液化气船货品操作根本训练合格证(T04,原长时间有用)有用为5年。

  (1)撤销500总吨/750千瓦及以上船只上任职的值勤水手、机工,以及未满500总吨/750千瓦的特别船只上任职的值勤水手、机工的通晓救生艇筏和救助艇训练合格证(Z02)的持证要求。

  (2)对500总吨及以上船只驾驶员(仅限大副)添加对船上医护训练合格证(Z06)的要求。

  (3)对500总吨/750千瓦及以上客船分红客船和滚装客船,相应的装备要求为客船一般船员T06-1,船长及高档船员持有T06-2(无需-1),此外,滚装客船船长及高档船员需一起持有T06-3。

  (4)对500总吨/750千瓦及以上高速船,按上述五项分类,要求船长及高档船员(不含电子电气员及无线,其他船员无需持有T08。

  (5)500总吨/750千瓦及以上运用气体或低闪点燃料船只,船长、轮机长和轮机员需T11和T12,其他船员需持有T11;

  (6)2020年7月1日后在极地水域飞行船只上服务的船长和司机,应按规矩持有T13、T14:500总吨及以上极地水域飞行船只船长及大副需持有T13和T14,二副、三副按T13持有,其他船员无需持有T13或T14。

  此外,处理大型船只操作特别训练合格证者,在参与训练前应当具有担任船长、驾驶员或许引航员职务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格。(新增对引航员资格的认可)

  (1)合格证补考期限从原有6个月内延伸至初考之日起1年内,补考次数仍为1次。

  (2)考试成绩有用期由之前的自考试之日起5年有用修正为考试悉数经过之日起5年有用。

  (1)过期处理变化如下:原规矩“在请求训练合格证前5 年内,应具有不少于18 个月相应品种船只上任职的海上服务资格和合格的任职体现,完结相关的规矩的常识更新并经过查核。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从头参与训练并经过考试。”,调整为“训练合格证失效者,在失效1年内完结相关的规矩的常识更新并经过查核,能够处理训练合格证的再有用。训练合格证失效1年及以上者应从头参与训练并经过考试。”

  (2)有用期约束:清晰“对训练合格证失效处理再有用者,其再有用后训练合格证有用期自经过常识更新训练查核之日起算。”,避免再有用后长时间未请求导致有用期拉长。

  (3)事端资格无效:添加“现职船员在任职期间产生负有首要职责的一般事端及以上等级事端,并遭到海事处理机构行政处罚的,其在产生意外事端前的海上服务资格不能作为参与训练、考试和处理训练合格证的海上服务资格,海上服务资格自产生意外事端后从头开始核算。”的规矩。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