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相关暂时方针中止的船员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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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相关暂时方针中止的船员问答

2024-03-27 行业资讯

  2023年4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了《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船员处理有关方针履行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2号),清晰疫情防控期间船员处理相关文件有用期至,自2023年7月1日起,相关暂时处理办法不再履行。为增进了解,针对我们关怀的船员上船资格核算等问题,小编收拾一期遍及的问题及答复,供我们参阅。

  我是一名大副,预备于2023年7月20日报上自己的名字去参与船长适任训练,但在2018年7月21日到2023年7月20日这5年间只要14个月大副资格,但另外在2016年还有6个月的大副资格,请问能够彻底满意船长适任训练的资格要求吗?

  能够。尽管参与船员训练所需水上服务资格有5年时限要求,但受疫情影响,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计入时限,相应延伸其核算时限。即时限核算为5年加上疫情影响时刻(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

  我于2019年12月30日完结轮机长适任训练并获得训练已完结的证明,但在预备报名轮机长适任考试的时分碰到疫情,导致没办法在训练证明有用期(1年)内参与考试,请问现在(2023年5月23日)还能报上自己的名字去参与轮机长适任考试吗?

  能够。尽管海船船员请求适任考试需求的“相应训练证明”为请求适任考试前1年内获得的相应岗位适任训练证明,但受疫情影响,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计入时限,相应延伸其核算时限。即2019年12月30日获得的“训练证明”,其最终请求考试的期限为2024年5月9日。

  我于2019年3月在当地海事组织参与船员适任考试,但有一门科目成果不及格,后来想补考的时分碰上疫情严峻没能补考成,请问现在(2023年5月23日)还能补考吗?

  能够补考。船员适任考试补考时限为其原补考期限在疫情影响时刻(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所占用时刻加3年。

  我于2020年5月15日疫情缓解时期在当地海事组织参与船员合,但不及格,后来想补考的时分碰上疫情严峻没能补考成,请问现在(2023年5月23日)还能补考吗?

  能够补考。训练合格证补考时限为其原补考期限在疫情影响期间(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所占用时刻加1年。即2020年5月15日的补考期限为2024年6月30日。

  请问法规中写明的船员考试成果有用期为5年,因为疫情影响,是否有宽限的说法?

  船员考试悉数科目和项目通往后成果5年有用,时限核算为其船员考试成果原有用期在疫情影响期间(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所占用时刻再加5年。

  我的船长证书2023年4月30日到期,处理再有用时发现近5年内只要9个月资格,请问能把5年前的资格算进来吗?

  能够,但留意时限核算一般的状况下为5年加上疫情影响时刻(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内有12个月水上服务资格,您的状况应该是5年加上证书到期前受疫情影响时刻(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4月30日)内有12个月水上服务资格。

  现在我手上的船员适任证书写着有用期至2020年9月30日,是否意味着我的证书有用期主动加上受疫情影响的最近一段时刻(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变成2023年6月30日才到期?

  不是的,疫情期间仅2020年6号公告对有用期截止日期在 2020年1月20日至9月30日之间的船员适任证书、训练合格证和健康证明,给予6个月展期,之后各告诉和公告中均无展期,之后过期的船员证书过期时限均按正常时刻核算。您的船员适任证书2020年9月30日到期,那么受疫情影响主动展期6个月,即2021年3月31日到期,而到2023年6月30日时您的适任证书已过期2年零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