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上公事船只最低安全配员表》的告诉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课程中心 > 船员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上公事船只最低安全配员表》的告诉

2024-04-08 船员考试
  • 产品概述

  原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上公事船只最低安全配员表》的告诉

  为进一步标准海上公事船只最低安全配员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只最低安全配员规矩》(以下简称《规矩》),结合作业实践,我局拟定了《海上公事船只最低安全配员表》(详见附件),作为《规矩》附录的一部分,现予发布施行,并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公事船只所有人自获得公事船只《船只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之日起,应按照本告诉要求装备合格的公事船船员。

  二、2021年12月1日前已挂号公事船只的船只所有人,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持原《船只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到发证机关(船只挂号机关)换发公事船只配员证书。